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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网 Google岂是“罪魁祸首”?

    【IT168 软话不软】经历了十年轮回的国内互联网从网民数量上看,CNNIC统计已经达到1.11亿,占世界网民总量的11%;从网民的年龄划分来看,青少年网民占据了基数的一半,网民结构呈低龄化趋势,而这些网民通常心志是不健全的,容易过度沉溺网络,并出于新奇、好奇而接纳各种违法、色情信息,从而引发系列社会负面效应,可见净化网络环境,提倡文明办网已刻不容缓。

    为了响应党中央“八荣八耻”精神,新浪、千龙、网易等14家网站联手响应“文明办网”倡议,着手关闭200多个不良论坛,删除150万余条不良贴文;随后中国互联网协会也颁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以期从道德角度诉求软约束力量。近日国内媒体似乎有一种倾向,即将色情、违法信息泛滥的罪责推向了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Google,似乎封杀了Google或搞定了Google关键词过滤,网络世界从此就会如同真空一样纯净,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Google,最大的违法信息提供源?

    业界通常将Google定性为第二代关键词搜索引擎的代表,一方面由于其革了以雅虎为代表的第一代人工目录式搜索引擎的命;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因为Google七年如一日,专注于搜索,在登陆纳市之后,创造出了一个个资本神话,取得了“科技章鱼”的绰号。Google真正进入国内市场也就近几年的事情,不久前,Google高调推出“谷歌”中文公司名称,这是继从微软挖来李开复成立Google中国研究院之后的第二次主动亮相。或许树大招风,一方面引出了个反谷歌联盟网站,另外一方面也使Google中国成为文明办网的“反面活教材”。

    有媒体指出,在使用Google搜索“色情”这一关键词时可以得到1200万个条目、而搜索“成人”则可以得到7140万个结果,假如再搜索“赌博”、“毒品”和“假学历”则可以分别得到1250万、638万和21.8万个条目。令人惊讶的是,其中不少条目可直接通向一些不良网站、不良论坛,甚至在搜索结果的首页上就能看到大量不良信息。而在国内其它搜索引擎网站以同样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得到的提示却是:“你键入的关键词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显示任何搜索结果。或许仅仅凭借这些报道,常人就可能被误导认为Google就是最大的互联网色情、违法信息提供源泉,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其实不然。

搜索不良信息对比(点击看大图)

    首先,搜索引擎公司提供的仅仅是路径,即通往信息源的网络地址,而非内容本身,通过Google搜索到的色情、赌博、毒品、假学历等信息的真正发布者不是Google,而是那些ICP,例如门户、论坛、社区、博客等,他们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其次,Google是一家美国公司,与国内的百度、中搜等搜索引擎公司遵循的法律是不相同的,而由于文化、法律制度的差异,很可能在美国是合法的事情在中国却是违法的。例如网络色情,在美国仅仅禁止儿童网络色情,而对于成人色情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合法存在的,而在我国任何网络色情都是违法、并被禁止的;

    复次,在不能保证ICP纯正的前提下,任何搜索引擎,都会在其抓取的数据库中含有不良、甚至违法色情信息的链接地址,你以为百度、中搜、搜狗就干净吗?他们就能够过滤掉所有的不良关键词吗?只要输入任何性行为词汇,想必链接出来的信息都不会比Google逊色多少;

    再次,Google借赶集网的ICP牌照进入中国市场,暂且不论违规与否,笔者记得Google随后就发表声明表示Google中国公司愿意遵循国内的网络内容审查制度,愿意对相关违法关键词进行技术过滤,或许需要的仅仅是一段技术过度期;

    最后,雅虎中国区前任总裁周鸿祎先生曾经对中国互联网下过这样一句评判:谁的屁股都不干净。反观中国互联网,无论是海外上市的门户,还是数量庞大的个人站点,又有多少没有打个色情的檫边球?又有多少没开发过流氓软件?又有多少没有进行过流量作弊行为?文明办网,似乎需要改良的绝对不仅仅是Google,或搜索引擎行业,而是国内的整个互联网业。

过滤之后的互联网又是什么?

    一直有一种论点认为,网络不良信息是网络技术引发的附带品,因此应该通过技术手段本身来给予解决,于是网络过滤技术随之产生。可以说无论是对Google等搜索引擎不良关键词的过滤还对ICP内容发布的审核过滤,所要达到的目的无非一个:纯净互联网内容信息。

    可我们是否想象过被完全技术过滤之后的纯净互联网本身又意味着什么?从表面上看,我们的确是为网民尤其是广大的青少年创立了一个文明上网空间,使他们免除了被网络色情、违法、垃圾信息骚扰、引诱、甚至堕落、犯罪的危险,可实质是什么呢?实质是我们为网民尤其是广大身心还不健全的青少年设置了一个人为的虚假互联网存在,在这里一切都是美好,甚至堪称虚拟天堂,没有任何阴暗面的存在,大家可以任意在这片虚拟天堂中“幸福的沉沦”。

     可下网之后呢?网民终究是要生活的,不可能完全存活于虚拟世界之中,当已经完全适应了这样一个虚假的、过于完美的社会存在之后,又是否意味着对真实生活的不适应呢?是否会引发对现实生活的不自觉逃避?对广大心志不健全的青少年来说,过度迷信这样一虚拟文明环境是否意味着诱导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不自觉的降低自我保护意识,甚至放弃对现实社会复杂性的敏锐判断呢?如果是这样的结果,或许显得更糟糕。

文明办网,应从何抓起?

    其实每个网民都是现实世界中个体肉身的存在,所谓的网络色情、违法、阴暗面不过是现实社会情境的网络化、虚拟再现化罢了。从某种角度说有色情、违法信息、阴暗面存在的社会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同理,有网络色情、违法信息、阴暗面存在的网络社会才是一个正常的网络社会,这绝非为网络不良信息进行辩护,或许更重要的不是想方设法将这些负面不良信息彻底消灭,而是将他们控制在人类社会能够允许存在的范围之内。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场域,但却绝非虚幻,场域中的一切存在都或多或少能够在物理现实世界找本体。网络文明与否、程度高低与一个群体的传统深厚与否、素质高低与否有着直接联系。网络要文明,要避免青少年被网络垃圾所毒害,就必须从物理世界的源头抓起,从网络内容的源头ICP抓起,从整个这个互联网产业抓起,作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审时度势,而舍本逐末之策,虽声势浩大,却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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