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BSA一年一度的全球软件盗版率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的数值为82%,虽然较之以往下降显著,但仍高居全球之首。不过BSA的数据真得可信吗?5月28日由互联网实验室发起了“2007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发布会暨软件盗版问题研讨会”,就软件盗版话题将展开多层次讨论,IT168也将派出记者进行现场报道,期待更多有识之士与我们一起讨论这个话题。
【IT168 软件评论】商业软件联盟(BSA)发布了第五次年度全球PC软件盗版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全球个人电脑(PC)上安装的软件有38%为盗版。与全球平均盗版率相比,中国市场盗版率仍相对较高,为82%。在亚太地区,2007年软件盗版率平均水平为59%,盗版率最低的国家是日本,为23%;中国和印度的盗版率远高于平均水平;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则明显低于平均水平。
BSA承认,在新兴市场中盗版率下降最为显著的是中国。中国的PC 软件盗版率在过去三年下降10 个百分点之后,连续第二年维持在82%的水平。尽管表面上看盗版率未出现变化,但并不代表下降的趋势已经停止。2007 年底,IDC 发现,地方PC 组装厂商(又称“白牌机”厂商)所销售的PC 数量比先前统计的要高出25%, 而这些“白牌机”相对于品牌机更多地安装有非法软件,由此增加了2007 年的盗版率。所以,与2006 年的盗版率相比,数字虽然没有变化,但实际表明盗版情况有所改善。
商业软件联盟(BSA)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监杰夫•哈迪先生表示:“在过去一年中,中国政府打击软件盗版的工作和亚洲其它国家或地区一样令人鼓舞,他们增加了执法工作并配合以教育活动以加强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效果是显而易见的。13 个经济体的PC软件盗版率出现了下降,没有一个经济体的PC 软件盗版率出现增长。商业软件联盟将继续支持中国政府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如果此项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并同时有相应严格的审核措施,中国的PC 软件盗版率将有可能大大地降低。”
但是我们不很遗憾的发现,BSA的数据还是存在很多问题。BSA的调查范围只限于PC软件(包括台式机、膝上型电脑、便携式电脑,不包括掌上电脑和用做服务器电脑),其数据来源主要是:
- 硬件数量:IDC的PC出货跟踪报告;IDC黑皮书。
- 软件装载:先前的调查;当地分析师的研究。
- 软件市场收入:IDC软件出货跟踪报告;厂商、经销商访谈;当地分析师的研究。
- 平均系统价值:IDC价格跟踪报告;厂商、经销商访谈;当地分析师的研究。
BSA的方法只向用户调查软件装载数量,用统计资料或专家访谈获取其它数据,通过间接的方法计算盗版率。相对于直接向用户调查盗版软件使用情况以确定盗版率的调查方法来说,BSA的方法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是一种更客观、更可信、也更易操作的方法。但是,BSA的方法在概念、计算方法和调查数据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缺陷,至使其结果远不能反映软件盗版的真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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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A盗版研究的主要缺陷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BSA的调查数据来源范围很小,不能代表整个软件市场。
BSA称,“2006年中国的正版软件市场发展到近12亿美元,2007年中国的正版软件市场发展到近14.6亿美元。”实际上,据信息产业部统计,仅按计算机软件产品计算,2006年中国正版软件市场总额已达到1368亿元(约折合190亿美元),2007则达到2017亿元(约折合290亿美元)。由此可见,BSA的市场数据和盗版率调查远不足以代表中国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市场,更不能代表整个软件产业。实际上,BSA的研究都是仅指其所代表的联盟企业的软件产品而言的。
(2)BSA错误地用计算机软件盗版率代表整个软件产业的盗版率。
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口径,软件产业包括软件产品、软件服务与系统集成两大部分,而软件产品又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两部分。BSA计算的只是PC软件盗版率,基本上对应于计算机软件产品部分,不能代表整个软件产品和软件产业。而BSA在宣传中混用了PC软件、软件产品和软件行业的概念,误导人们把PC软件盗版率当作软件产品甚至是软件产业的盗版率。
(3)BSA混用了数量盗版率和价值盗版率。
BSA的盗版率是按照计算机软件安装数量计算的,而在计算盗版造成的收益损失时,却直接运用数量盗版率代替了价值盗版率,导致对软件盗版的经济影响估计过高。基于数量的软件盗版率可以反映软件盗版行为的普遍性,而基于价值的软件盗版率则可以更好地反映软件盗版的危害性。基于数量的盗版率,只能按照计算机软件部分计算;而基于价值的盗版率,可以按照相对于计算机软件、相对于所有软件产品、相对于软件产业等几个不同的角度去计算,以全面反映盗版对经济的影响程度。
注: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点击查看博客原文《细数BSA软件盗版率之三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