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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遭抢购 基金限购多

  【IT168应用】时至年末,又是一年金融机构冲业绩之时,银行、基金、保险公司为达标、为排名使出浑身解数,向投资者“腰包”看齐!

  各行业冲业绩各出奇招,怎么从这些“招数”中谋获利益?又该警惕哪些惯用伎俩?

软件名称金钥匙基金证券跟踪系统 V1.0
软件大小769.87 KB
系统要求Windows XP/Vist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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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冲业绩招数:

  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

  为达到银监会关于贷存比不得超过75%等指标的监控要求,各“未达标”银行在年末纷纷发力,想方设法吸储、揽存。

  由于前不久银监会叫停了“存款送礼品”等招数,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成了最直接、最快捷的“冲业绩”方式,各银行12月发行的理财产品量普遍上升,收益率也涨了不少。

  以招商银行(600036,股吧)为例,招行12月7、8日发行“节节高升”系列理财产品10款,币种涵盖美元、港币、澳元及人民币,非人民币产品认购期6天,三款人民币产品认购期仅2天。

  一般说来,理财产品期限越长收益越高,但招行理财期限31天的“贷里淘金282号”,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80%;而理财期限30天的 “点贷成金107号”,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95%,一天之差,期限长的却比期限短的低了0.15%,期限越短,收益率反而高了?!

  记者8号致电招行95555人工服务,接线人员说:“7号发行的产品可能已经没有额度了,近期没有新产品发行的公告,如有需要可与理财师预约。”

  广东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王刚对记者说,“前几天刚开了存款动员大会,领导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拉存款,现在买理财产品肯定合算,都是在抢购的!”

  王刚分析,短期理财产品受到青睐的原因,主要还是预期收益率吸引人,“我们银行一大早就有很多中老年人来排队买,这几天排队的人比以往多了一倍多,他们都知道银行现在在拉存款,发的产品利息高,把钱从其他行转过来买的。”

  记者走访了上海某银行,问其存款1000万有无优惠或者返点,银行工作人员说:“这要问问行长,上季度有的,这季度不知道能返多少。”记者再追问其返点额度,他表示可能在万分之几左右。

  理财师提醒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要注意看清赎回条款,有些产品当日被巨额赎回(净赎回份额超过前一交易日份额的一定比例),银行有权利依照约定暂定该产品赎回,第二天再开放,“你要是急着用钱,就可能比较麻烦,所以还是看好条款量力而行,不要只看收益率就买。”

  基金冲业绩招数:发布“限购令”

  相比银行“五花八门”的拉存款,基金行业年底冲业绩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投研团队一年的业绩,往往通过基金净值增长率排名来显示,所以排名的前后不仅关系到荣誉、奖金,对其明年的工作安排也有影响。

  加仓?减仓?新发基金?还是保守战略?投研人员们都在紧张的计算着。

  11月1日至12月7日,有18只偏股型基金发布“限购令”,占今年以来宣布限购的偏股型基金总数一半以上。为稳固年终业绩排名,绩优基金不得不“闭门谢客”。

  距离年末只有18个交易日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最后的拼搏关键,但相对于基金激烈的业绩战,投资者还是很谨慎的。

  新浪微博郭墙说:“如果大家还不健忘,2009年最后的日子,股指就在200点区间震荡,在最后的七天里,基金还一路拉高,直至12月31日,造成跨年度行情的假象,其实是为了排名,为了年报成绩好看。”

  不少投资者也认为,年底阶段需要小心,“基金做排名,这段时间上涨不牢靠,可能是机构资金回笼在自救。”

  保险冲业绩招数:热推分红、功能较多险

  据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分红险较同期增长53%,占寿险全部保费收入的75.5%,而投连险同比下降83.4%。

  投连险是除了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外,还具有投资功能的寿险产品,该类产品因保障额度可调整又称为“变额寿险”,其多个投资账户可投向不同的资本市场,且资金能在各个账户间灵活转换,属于风险最大的保险产品。

  多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说,已基本不推荐投连险,公司已停止开发该类产品,并向记者推荐分红、功能较多险种。与投连险不同,分红险等属于稳健型产品,风险较前者相对较低。

  功能较多保险是指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功能较多保险之所以被称为“功能较多”,在于客户在投保以后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非常好的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太平洋(601099,股吧)人寿保险业务员吴文说:“分红、功能较多险偏稳健,比起传统寿险能够有理财收益,比起投连险有保底收益,现在很受欢迎,刚推出的"金瑞人生"保额每年复利递增的,属于保障型、分红型产品,卖得还不错!”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因此,消费者是无法在购买分红险产品之前,知晓该款产品的分红水平,保险公司产品宣传册上看到的宣传分红,并不等于实际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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