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获悉,从2012年5月29日零点起开始实施新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修订后的细则规定自然人将获得.CN和.中国域名的申请资格。
CNNIC相关负责人齐麟表示,“.CN”和“.中国”域名经过近两年的管理改进,已经成为最健康的优异域名之一,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类互联网个人应用,如个人网站/空间应用、个人特色邮箱应用、微博等微应用、电子商务应用,可以有力促进中国互联网整体更加健康、有序、有活力地发展。
据了解,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并增加专门章节对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进行阐述,同时,针对域名注册、转移、续费等环节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如下:
一、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增加。修订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优异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二、关于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为加强域名注册者信息的安全保护,修订后的《实施细则》通过对注册资料的传输、保存、销毁以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退出时域名注册信息、资料的处理等作出的详细规定,加强对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三、关于域名的续费确认期。《实施细则》规定“域名到期后自动进入30日的续费确认期,用户在此期限内确认是否续费,如书面表示不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注销该域名;如果用户在30日内未书面表示不续费,也未续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30日后注销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