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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投资张举:P2P缺乏必要放风险机制

  “风险管理机制是P2P网络借贷公司运营的核心,而风险防范机制又是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目前一些P2P公司的资质不够,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能力不足,成为P2P平台发展的瓶颈。”星投资CEO张举认为,P2P平台运营中面临风险主要分为几大类:

  第一类是信用风险:P2P借贷因其无抵押和借款人群收入低等特点决定其信用风险高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

  尽管一般相对成熟的P2P平台都有其成套的信用评估和贷款追踪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国家个人征信数据库只对银行开放一般公司无法共享其中的数据,这给P2P公司的信用审核、评估增加了难度和成本。公司在权衡了利润和成本后可能会放松审核的严格程度,减少信审的人力和时间投入,无形中助长了不良贷款的滋生,增加了违约率。信用风险是P2P平台运营中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管理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二类是杠杆风险:P2P平台大多设立保证金制度提供本金担保服务,即在借款人出现违约行为不能按时还款时公司将预留的风险保证金作为部分本金的赔偿还给出借人,有的公司提供本金全额赔付的担保服务,随着坏账率的攀升杠杆率不断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杆率经常跨过10倍的警戒线,如此高的杠杆率一旦风吹草动将撬动整个公司资金链条,甚至导致公司倒闭。

  第三类是市场风险:P2P网络借贷就是在国家货币紧缩政策下应运而生的,银根收紧时,利率高涨,刺激网络借贷业务量扩大,但是当银根过紧时,违约率攀升,公司陷入流动性危机。所以利率对P2P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利率高会吸引投资者推升成交量,但是利率过高则会引发系统风险。根据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视为高利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而在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利率超过银行四倍的贷款量几乎达到八成,如此高的利率给属于低收入群体的借款人带来巨大还款压力,潜藏大量风险隐患。

  第四类是信息技术风险:借贷交易中涉及大量客户机密信息,这些客户的个人隐私留存在P2P平台的交易系统中,一旦系统出现安全漏洞被黑客攻破,客户信息泄露将给借贷双方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第五类是操作风险:“如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监管失效,平台内部人员可能会捏造借款信息来实现非法集资或者联合外部人员造假骗取贷款。如果平台自身不规范经营,可能会超越纯粹的信息中介功能,在线下进行吸储放贷演变成为影子银行机构或非法金融机构。”张举说。

  据张举介绍,我国大型P2P平台每日的沉淀资金能够达到500万,大量资金托管无门的情况下若加上疏于监督极易发生非法挪用资金的行为。当前行业中大量P2P平台存在信用管理技术水平低、信息技术水平不够、公司内部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所引发的各种风险最终都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流动性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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