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靖江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民警接到一位女士报警,该女士平时在靖江一所大学附近做小吃生意,她为方便顾客支付用A4纸打印了一张收款"二维码”,张贴在车摊前方。当天晚上结算时,发现网银收入为零。
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了摊主的收款"二维码"被人恶意"掉包”。因为一直忙着接待客人,并未注意到二维码被人掉包。根据摊主的初步计算,当天损失的营业额应该在200元左右。
警方提示:商家应该把"二维码"保管好,在悬挂时,应当把"二维码"放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尽量塑封保存,或在使用时再拿出来,避免被人掉包偷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