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的张女士,10年前在路桥买了一套房子,打算给儿子做婚房,但由于儿子还小,这套房子就一直空着没装修也没出租。就在几天前,邻居告诉张女士一件令她崩溃的事情,她家的新房有人已经在里面住了五六年了。
张女士赶紧去新房查看,但自己手里的钥匙却开不了门,最后得知家里真的住了人,是三个保洁人员,保洁人员解释说:“因为我们早上3点,就要来这里打扫卫生,一直工作到下午,所以中午在这里休息一下”。保洁人员还说:“之前我们的经理告诉我们,这间房子没人住,是开发商的,而且房子因为没装修的缘故,在楼道里跨过护栏就能翻进来。”
而当张女士联系物业希望得到一个答复的时候,保安队长说自己是新来的,不清楚;物业负责人又表示今天刚知道这个情况,就这样一问三不知将自己置身事外。如果当局者都以这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那业主们该相信谁?业主们的权利又如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