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强行与从事美容美发的姜某发生性关系。同年10月,黄某再次来到江某家中试图与其发生关系,但姜某称正处于生理期,不相信的黄某强行将其裤子脱下,确认真的处于生理期后才勉强离开。此后姜某多次搬家,但还是躲不过黄某的纠缠。2017年7月31日,黄某又来到理发店内对姜某实施强奸,事后又以“身体消耗过大”为由,向姜某索要20元“营养费”,并称“不给就解走你的项链”,无奈之下,姜某给了其50元后,黄某才离开。
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以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不过网友看后都表示判的太轻了,“三次才判四年?这是鼓励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