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两万的销售部市场推广经理袁女士将东家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职位,继续发薪。
袁女士2015年3月入职美赞臣,薪资2万,次年8月赴美生子,于10月10日在美国生育一子;据了解,双方签订2015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6年8月5日,袁女士请10天病假后赴美,公司向她支付工资至8月31日。2016年9月21日,公司以袁女士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美赞臣公司称,袁女士请病假后,未按医嘱在家静养,反前往美国休斯敦,增加流产风险和单位用工管理成本,与请假事由不符;因其去美国后的假期申请无法提供支持材料,不能得到请假批准,本人又未到岗,属于旷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美赞臣正在对袁女士的职位进行招聘。对此美赞臣解释,该职位还在招聘中,因袁女士行为,双方已丧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条件。并表示坚持不会继续和袁女士续签劳动合同。
该案还在审理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