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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抄袭琼瑶3年未道歉 法院将强制执行判决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这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第四版刊登公告,要求于正强制执行道歉义务。

于正3年未道歉琼瑶 侵权案判决将强制执行

  2014年,琼瑶上告于正抄袭侵权,指控电视剧《宫锁连城》与自己作品《梅花烙》的高度相似。2014年12月,北京三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琼瑶起诉于正侵权胜诉;2015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于正等五被告被判赔偿琼瑶500万元,于正要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等显著位置,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然而,距法院做出判决已过三年,于正拒绝履行该项义务,仍没有公开赔礼道歉。

于正3年未道歉琼瑶 侵权案判决将强制执行

  今年1月份,琼瑶便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却被于正方面各种推脱:

  1月,法院致电,于正关机,联系其诉讼代理人被告知未保留于正联系方式;

  2月,法院送相关法律文书到于正公司,被前台拒收;

  3月,于正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到法院接受谈话;第二次时称在和琼瑶方协商和解,琼瑶方拒绝和解,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于正3年未道歉琼瑶 侵权案判决将强制执行

  今天正值世界知识产权日,《法制日报》一版公告让琼瑶告于正抄袭一案再次引发热议,知识产权维权之路艰难,希望这起案件能唤起著作产权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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