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消息,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否认了微软的指控,并称,富士康作为代工厂商,无需缴纳专利费给微软。
3月8日,微软起诉富士康未能遵守双方在2013年签订的专利许可协议。富士康本应向微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但富士康并没有履行协议,早已逾期。
被起诉讼对象是富士康母公司中国台湾鸿海精密集团旗下的子公司FIH Mobile,这家企业曾为华为、小米以及其他品牌商生产手机。微软声称FIH Mobile多次违约,未曾履行提交特许权使用费报告和独立审计合作等义务。微软要求鸿海集团提交版税报告、遵守审计、并交出违约的特许权使用费。
面对此次的诉讼,郭台铭表示,微软无力抗衡安卓的崛起,所以才采取了这种策略,他对此表示同情。富士康只是代工商,微软不应该“捏软柿子”,而应该去找华为、OPPO和vivo这几家国内出货量最大的安卓手机品牌。
郭台铭指出,要收也应该首先找谷歌收,现在向中国厂商收,就是欺软。他将矛盾的焦点转移到谷歌和微软之间,认为软件版税才是双方应该关心的地方。郭台铭甚至提及了一个细节,因为加利福尼亚和台湾之间存在15小时的时差。他怒斥:“为什么要等到我们全都下班才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