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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施行一周年,企业征信机构业务主责更加明确

  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强调,金融机构需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规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这也意味着持牌征信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按照官方定位,企业征信机构是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其核心解决的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问题。

  当前,中国企业征信市场形成以央行征信系统为基础、市场化征信机构为延伸的发展格局。央行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末,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136家,已实现企业注册登记等公开信息的全覆盖。

  在《办法》实施的一年内,企业征信市场需求激增,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企业征信先后完成备案。在这期间,随着《办法》严格执行,企业信用服务行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那些具有核心企业征信数据和丰富业务场景的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未来的竞争将是征信机构综合实力的比拼,既要有核心数据源,又要掌握核心数据分析能力,同时还要找到适合的、广泛的商业业务场景。

  显然,企业征信机构应该致力于打磨更精细化的征信产品。《办法》对征信产业链的参与者都有所规范,对业务全流程规范性和信息信用安全性的更高要求,既为公司的企业征信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也带来了更多市场机遇。

  过去一年,《办法》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向,作为持牌企业征信机构的业务主责更加明确——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信息使用者的身份、业务资质、使用目的等进行必要的审查。

  尤其是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对接时,需保证数据授权、数据安全、数据质量等环节的审查标准符合规范,金蝶征信在提供大数据征信和风控服务的同时,始终着眼于数据信息安全保护的超高标准。公司未来将持续构建企业数字信用体系,促进数字信用在产业链、价值链的延伸拓展,打造可持续的信用生态系统,以信用科技支持实体,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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