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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

  “5月起,失信人把钱还上,就可以立即修复征信!”近日,关于“征信能修复”的消息在朋友圈谣传。随着《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发布,部分不法分子故意混淆“征信修复”与“信用信息修复”概念,声称可更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还款记录,误导社会公众委托其代理维权,从中牟利。

  作为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金蝶征信有限公司专家提醒,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任何征信机构都均无权随意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中真实的逾期信息。

  发改委出台的办法规定,可修复的信用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修复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作为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则客观、如实反映个人或企业履行信贷合同的相关情况,征信不良信息是对其违约行为的记载,并不属于办法规定的信用信息修复范畴。也就是说,实际上并不存在“征信修复”一说。

  那么,发生逾期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中终身保留吗?《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如果发生逾期,自还清逾期欠款的当月开始计算,满五年会自动删除逾期信息;如果欠款一直未还,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就会显示逾期欠款未还。

  金蝶征信有限公司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市场上所谓的“征信修复”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重大风险。应警惕“征信修复”陷阱,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逾期应及时还款补救,持续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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