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还亟待进一步完善,而近期来自社会各界的声音越来越强烈地表明对类似木马等计算机恶意程序进行法律界定并针对信息网络安全立法的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会上,来自政府部门的代表和来自互联网企业的代表分别从立法执法和技术分析角度围绕网络恶意行为定义、网络犯罪的判定、调查取证和处罚开展了热烈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
一、应进一步加强治理恶意软件的普及宣传工作、共同提高互联网用户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手段。
二、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互联网企业、用户之间在网络安全立法执法工作上的的联系和交流,共同推动国家在有关治理恶意软件的立法、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三、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和各互联网企业应加强研究与合作,积极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技术和信息上的支持,并配合执法机关加大对恶意互联网程序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