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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富:迅雷起诉超级兔子完全合法

  【IT168 软件资讯】近日,迅雷就超级兔子发布修改版迅雷软件一事提起诉讼,很多人都说这是“珊瑚虫事件”的翻版,替兔子感到惋惜。但也有部分人注意到,兔子并没有像珊瑚虫那样“顽抗”,而是在收到迅雷律师函后立刻停止了相关软件的下载,在这种情况下仍被起诉,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为此IT168软件频道记者夜知特地采访了业内著名律师于国富先生。

点击进入《不做第二个珊瑚虫!超级兔子宣战迅雷》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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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国富律师表示,即使超级兔子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即停止侵权,仍有可能被告上法庭。而且这个案件是民事的,与珊瑚虫的刑事不一样。

  笔者指出,迅雷给超级兔子的律师函里有这么一句话“若在2008年4月13日前,你仍未停止侵权的,我们将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依法追究你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超级兔子在4月3日即宣布停止提供修改版迅雷的下载,是不是迅雷就不能再向版权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了?

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律师表示,不是这样的,根据我国法律,只要能够证明有侵权行为,就可以起诉。

  在谈到律师函中提到的“迅雷历史记录清理功能删除迅雷安装目录下的tmp文件”时,于国富律师表示,这是超级兔子本身的一个工具,而不是对迅雷进行修改,所以应当不构成侵权。

  编者注:在随后拿到的迅雷起诉状副本中,我们果然没有找到有关“迅雷历史记录清理功能”的描述,迅雷方面提起的诉讼只针对了修改版迅雷软件。关于这一事件的发展,IT168软件频道已经推出专题进行追踪报道,请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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