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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泛滥 行业监管之剑该谁擎?

    【IT168 软话不软】上周五,备受全国网民关注、期待的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中搜“网络猪”侵犯权益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这是国内首起网民对“恶意软件”企业的诉讼,但是当天的庭审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结果,可以说司法在具体流氓软件认定上还处于被动状态,已经有学者分析现今法规还不足以将流氓软件贴上侵害网民财产权、隐私权、消费者权益的标签,这也从侧面暗示在具体流氓软件立法定性缺失前提下,民间反流氓软件联盟所走的诉讼治理之路意义大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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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流氓软件联盟在各地接连起诉了中搜、雅虎、千橡等众多公司,预计达一百多家,如果最终真的如此,那么将会全国核心网络公司都推上被告席,但是网民或许并不能最终从这些裁决中获得真正的实惠,唯一成功的或许就是反流氓软件联盟最终成名,并如同反百度联盟一样取得市场运做的人气基础,成为该次事件的最终受益者,不久前冒出的“李鬼”,并引发了谁才是正宗的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口水争议,就是明证,还没做成点什么大事,就来纷纷抢功。

    其实对于民间机构治理论,缺陷是明显的,首先这种民间联盟很可能幕后被人为利益操纵,在炒做忽悠网民的同时,却为自己的商业利益服务;其次民间机构参与流氓软件标准制定和管理存在风险,可能导致话语权掌握在少数利益集团手上,最终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民间反流氓软件联盟肯定有自己的商业利益,自己制定标准,完全可以借此来认证国内所有的恶意软件,掌握整个话语权,从而达到利益或权力上的目的。

    而互联网行业协会最近正组织包括百度、雅虎、新浪、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30多家主流服务商,准备拟订“恶意软件”认定标准,还要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件地址等。对于用户举报,将邀请评议组按照标准进行评议,一旦认定为“恶意软件”,协会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充分的企业将会通过“黑名单”的方式在网上公布,这个“黑名单”将包括“恶意软件”的名称、下载地址、厂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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