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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李开复创新论:故弄玄虚 掠人之美

二驳:把创新当教条  故弄玄虚

   世界之大,产业之广,企业之众,各有各的产品,各有各的市场,各有各的用户,各有各的渠道……世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企业(除了那种统一格局、同一门脸的连锁店),就绝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创新模式。可以说,任何一家企业能在竞争中生存,在竞争中发展,都必须创新,而且都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创新之路,能把各个企业的创新统统纳入这四种模式吗?市场在变,时代在变,用户的需求在变,企业一成不变,就意味着灭亡。

   综观IBM、西门子等百年老店,无一不是在不断创新之中迈过了一个个险关。IBM把PC业务全部卖给联想,算不算创新?在李开复先生的创新模式中找不到。但笔者认为,IBM此举是地地道道的创新,如果硬要归类的话,这种创新应当属于管理创新,遗憾的是,李开复先生的创新学说还没有提到这个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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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之所以认定IBM出售PC业务也是创新,是因为卖掉了PC业务,IBM扔掉了亏损多年的包袱,轻装上阵,主攻高端服务,从而可以获得更高更多的利润。试问,这种大手笔的管理之变如果不叫创新的话,那么,所谓创新模式又从哪里而来?只能说明一点,李开复先生的创新说纯粹是一种僵化的理论,是一种局限创新自由、扼制创新想象力的魔咒。李开复先生提出的四种主流创新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局限,一种教条,在局限和教条中还能走出不同于他人的创新之路吗?李开复先生的这些教条看上去很美,其实中看不中用,如果哪一家企业按照这些模式去做,不仅不是创新,而且很可能束缚住自己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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