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评论】免费用流行歌曲和MV招揽生意,是国内KTV的特色之一,以至于让KTV为之付费反而成了一件不正常的事。事实上,公众对影视、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漠视,也是国内社会的顽疾之一,从2000年开始的KTV歌曲和MV版权之争,到现在走过了整整十年的历程,这更是一次有着启蒙意义的维权运动。
去年,南京两级法院共接到了逾二十起针对KTV的诉讼。这些官司的案情极其类似,诉讼目的也非常单一:唱片公司,或是代表着唱片公司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简称“音集协”)作为原告出现,要求KTV企业为一直以来的“免费午餐”买单。
免费用流行歌曲和MV招揽生意,是国内KTV的特色之一,以至于让KTV为之付费反而成了一件不正常的事。事实上,公众对影视、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漠视,也是国内社会的顽疾之一,从2000年开始的KTV歌曲和MV版权之争,到现在走过了整整十年的历程,这更是一次有着启蒙意义的维权运动。
伴随着十年的努力,KTV领域的启蒙式维权已经起到不错的效果,越来越多的KTV接受了付费使用的观念。现在,代表着著作权人的音集协、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在扩大“战场”,他们已将南京的两家商场(卖场)告上法院,对其未经授权使用背景音乐提起诉讼,再下一步,他们的目标可能是一直在吃着这份“免费午餐”的广播电台。
法官认为,音乐的全面收费时代已经来临。明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回顾KTV之争的十年历程,对理解知识产权保护意义深远。
南京KTV第一案——“主角”是郭富城
自十年前开始的KTV版权之争,在日本曾有过一段相同的历史。
王劲松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副庭长,他自这个法庭1996年成立以来就一直在这儿工作,对知识产权维权史了如指掌。
“日本的版权之争轰动一时,也载入了史册,”王劲松介绍说,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日本,免费使用音乐也是一件被公认的合理、合法行为,但一名叫古拉格的欧洲人获权到日本维权,他和日本的各商场、电台交涉,要求收费。这段公案带来的结果是,现在日本仅音乐版权的收费,每年就达10亿美元之巨。
在国内,一开始的过程很类似。2000年左右,著作权人针对KTV场所的维权开始,在2004年前后,这波浪潮由一线城市转入如南京这样的二线城市,面对“天降的横祸”,南京的KTV经营业主们一脸茫然,也觉得不可思议。在当初接受媒体采访时,南京多家KTV均表示,对之持观望态度,也有的业主明确表示将予以抵制。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作权律师团队负责人孙芸律师从2005年起,就开始涉足著作权纠纷类案件。孙芸说,在2000年时,当时主要是零散的单个权利人即唱片公司在进行维权。
在南京,针对KTV的首起诉讼出现在2004年,就是著名的“华厦卡拉OK案”,原告方是知名唱片公司——华纳唱片,被告方是当时南京KTV的老牌企业华厦卡拉OK。
这起诉讼中的“主角”是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
华纳唱片之前制作发行了《郭富城呼风唤爱卡拉OK精选1997》光盘,这其中包括《国王的新歌》、《纯真传说》、《今夜我有点坏》三首MTV作品。华纳从华厦的点唱系统里找到了这三首歌和MTV。
虽然华厦卡拉OK当时侵权的不止这三首歌,但华纳就针对这三首歌展开了诉讼,原因很简单,“杀一儆百”,只要这三首歌赢了,就可以迫使华厦卡拉OK为其他的歌付钱,这样同时还能避开同时起诉几百首歌的高昂诉讼费。
南京市中院审判认为,涉案的三首MTV,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华厦公司侵犯了华纳唱片所享有的放映权。最后,法院判决华厦卡拉OK赔偿华纳唱片经济损失1500元和合理费用5000元。
作为南京市的首例案件,这个判决的赔偿数额在全国同类案件中是最少的,对全国后来出现的大量类似案件的意义却相当深远。